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0-JZCG-G2026-0095 项目名称: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预算金额: 618.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98.9万元(最高单价限价0.53元/页)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令第 3号)《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苏人社函〔2021〕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推进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书档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养老、失业、工伤等)、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的规范化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实现档案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高效利用,现对相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进行项目采购。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库存的历史档案开展数字化工作,涵盖文书档案、社保业务档案、医保业务档案三大类档案的整理与数字化加工包括但不限于交接清点、搬迁运输、档案整理、托裱修复、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全文OCR识别、档案质检、条目著录、装订还原、还库上架、数据备份、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须转换并挂接至江苏省人社档案一体化平台及配套的档案管理系统);(2)对项目形成的档案目录数据、全文数据、图像数据及相关元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数字化成果的收、存、管、用,保障本项目档案资源建设成果的规范管理、安全保存和高效利用。(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朱旭文 联系电话:0514-80979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9室 联系人:张自美 联系电话:0514-82087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自美 电话:0514-82087195 附件: JSZC-321000-JZCG-G2026-0095采购文件.doc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