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ACCZN00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 2026年沛双路X311等四条道路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8 月 10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 供应商业绩 自 202 1 年 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 ( 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业绩的,每提供一例得 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供能够完整或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0-15分 项目经理业绩 自 202 1 年 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 ( 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业绩的,每提供一例得 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供能够完整或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 如果 “供应商业绩”中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该“供应商业绩”也可视为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 0-15分 更正日期: 202 6 年 8 月 19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信息 名称: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 74号 联系方式: 0551-66682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联系方式: 0551-62721976、0551-6272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宗礼 电话: 0551-62721976、0551-6272197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长丰县2026年沛双路X311等四条道路维修项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