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GP202607002C 项目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综合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40.0万元 最高限价:6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640 640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儿童医院为 24 小时无假日医院,按三级甲等标准管理,维修管理标准高,作为儿童医院维修服务管理单位也应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规范及流程,确保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 为医患提供安全的的工作环境。院内建筑的基础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运行、巡视巡查(不包括:设备站房、消防系统、电梯运行及维保、医疗设备、食堂厨具、净化系统、立体停车库),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及建筑附属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施工、供暖、通风系统;施工竣工图纸中所涉及的其他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瓦、木、水、电、油、道路的维修施工服务;楼内排水系统管道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各种特殊及突发应急任务及临时维修、转运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开标会议。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7. 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到 2026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三楼313室 方式: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如需获取文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前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获取文件。 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岩道238号 联系方式:87787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联系方式:022-23543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022-23543267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