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CBNB-20266390G
二、项目名称
犬类捕捉和收容留检场所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单年投标价:864000(元),三年投标总价:2592000(元) 玉环水林捕犬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内马道村青马中路4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犬类捕捉和收容留检场所管理服务外包 犬类捕捉和收容留检场所管理服务外包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期限增加犬类收容留检所建设并通过验收的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犬类收容留检所建设并通过验收。即首年合同履约期限约为13个月)。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通过,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培义,孙坎龄,俞平达,刘克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侯佳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77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本项目中标人为小型企业 ,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海县城市管理局、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 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570390 质疑联系人: 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570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旭坤、葛思颂、孔晖、张嘉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426203 质疑联系人: 王莹巧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4255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0574-65265612 联系人 :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犬类捕捉和收容留检场所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定稿).docx 294.8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