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6000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01 09:30:00,更正为:2026-09-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9-01 09:30:00,更正为:2026-09-11 09:30:00。 将原 “★(五)物资要求:1.投标人应考虑现场所需使用的,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费用。” 更正为: ★(五)物资要求 1.投标人须配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具和物资等,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各项工作。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脱水毛巾 张 20张/年 2 撮箕(含扫把配套) 个 12个/年 3 排拖 把 20把/年 4 线手套 双 20双/年 5 垃圾袋 根 48根/天 6 清洁剂 桶 2桶/月 7 洗衣粉 袋 5袋/月 8 对讲机 部 4部/年 9 雨衣 件 4件/年 10 雨靴 双 4双/年 11 绿篱机 台 1台/年 12 修枝机 台 1台/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490,000.00元;最高限价:490,000.00元。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8226210200008098[2026]00258;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联系电话:028-8388832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 地址: 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466号 联系方式: 028-8381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彭州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2号楼2楼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028-6043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超 电话: 028-60432627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丽春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