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SSCG-2026-4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设备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标项1
贵州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设备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平板式)→服务团队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更正前内容:②提供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项目终验报告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须包含动态公路汽车自动衡器及传感器或动态称重设备或动态称重系统等核心功能类似的设备)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否认该业绩,投标供应商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更正后内容:②提供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项目终验报告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须包含动态公路汽车自动衡器及传感器或动态称重设备或动态称重系统等核心功能类似的设备)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中任意一项须体现项目负责人职务和姓名,且其职务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如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不能体现其姓名和职务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采购人(招标人)出具证明其职务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材料并加盖采购人(招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否认该业绩,投标供应商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一节 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参数→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标项2
贵州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设备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石英式)→服务团队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更正前内容:②提供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项目终验报告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须包含动态公路汽车自动衡器及传感器或动态称重设备或动态称重系统等核心功能类似的设备)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否认该业绩,投标供应商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更正后内容:②提供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项目终验报告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须包含动态公路汽车自动衡器及传感器或动态称重设备或动态称重系统等核心功能类似的设备)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中任意一项须体现项目负责人职务和姓名,且其职务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如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报告不能体现其姓名和职务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采购人(招标人)出具证明其职务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材料并加盖采购人(招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否认该业绩,投标供应商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时间(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正前内容: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更正后内容: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将投标文格式“9.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的“审计工作年限”调整为“工作年限”。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中,增加“未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证明材料的。”。 3、请各潜在供应商以最新的澄清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 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01号公路大厦 联系方式: 0851-85916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联系方式: 18885253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秀、邹启飞、穆佑芳 电 话: 18885253479 附件信息: 贵州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设备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GPD 更正公告8.2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