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82657-XM001 项目名称:大气环境监测与运维项目-大气综合观测站专用材料购置(2026) 预算金额:51.46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 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交货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 0 1 大气综合观测站 专用材料 购置, 具体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5 1.4681 1批 ,具体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包拟采购多个大气综合观测站的综合观测设备正常运行和质保质控中所需 专用材料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本项目全部标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提供全部专用材料。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氦 [压缩的或液化的]、氧 [压缩的或液化的]、氮 [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 [压缩的或液化的]、甲烷、丙烷、一氧化氮、丙酮、甲醛溶液、标准气体(或标准物质混合气)) ; ( 4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气瓶充装许可 ( 充装介质包 含 氦、氮、氧、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氮、标准气体 /混合气体 ) (如供应商非供货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本项目所配送产品制造商的气瓶充装许可 ( 充装介质包 含 氦、氮、氧、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氮、标准气体 /混合气体 ) ) 。 ( 5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二选一提供 ①供应商自身具备运输资质的,须 提供 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 、2类3项。 ②供应商自身不具备运输资质的,须提供:与委托运输公司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或合作关系证明材料及运输公司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 、2类3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8-21 至 2026-08-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 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 .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 .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 .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 .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 .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 2 .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 .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 3. 投标人的代表须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未携带CA数字证书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问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 . 采购文件 编号/包号 : 0747-2661SCCZAB270/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841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联系方式:李芊、华曲德吉央宗、何姗、王梦楠、王宏伟、黄凡,010-83923519、83923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芊、华曲德吉央宗、何姗、王梦楠、王宏伟、黄凡 电 话: 010-83923519、8392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