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DL-SQ2026022 项目名称:喜河镇茶园有机质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喜河镇茶园有机质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9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农业服务 喜河镇茶园有机质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95,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喜河镇茶园有机质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喜河镇茶园有机质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且清晰完整、可有效查验,验证码无法核验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任意税种,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投标人须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逾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喜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喜河镇王家庄 联系方式: 13379356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 15332646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珊 电话: 15332646570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