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JYD-HTCG(GK)2026-014号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750000 最高限价(元): 6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3个村购置挖掘机3台、装载机3台、翻斗车3辆、随车起重运输车1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扣除比例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2026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本单位2026年任意3个月(新成立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此项《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至 2026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康县吉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 联系方式: 0903-7830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金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58号 联系方式: 0903-206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女士 电 话: 0903-2063689 附件信息: 和康县吉良镇-招标文件.pdf 684.5K 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2).pdf 854.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