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M-GK-2608-02 项目名称:2026年度免疫规划疫苗用注射器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免疫规划疫苗用注射器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免疫规划疫苗用注射器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个人所得税不得作为纳税凭证,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查询: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当天代理机构现场查询,若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查询内容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声明;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1.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6815注射穿刺器械(旧分类目录)或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新分类目录),及所投产品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页),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6815注射穿刺器械(旧分类目录)或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新分类目录),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纸质文件递交: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后,中标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一副(和上传文件保持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用于备案及档案保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联系方式: 丁老师029-83649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西安国际人才大厦A座1508室 联系方式: 1539802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志伟、刘婧莎、马润强、董丽英、吴月、陈小超 电话: 15398026888 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