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127261360020000027-ZQ2026CG-3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9月7日09点30分00秒 2026年 9月8日09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6年 9月7日09点30分00秒 2026年 9月8日09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3 评标办法前附表9 主厨情况。投标单位拟派的主厨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得5分,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等级证书得3分。 获得餐饮方面的荣誉每个得0.5分,最高1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主厨情况。投标单位拟派的主厨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得6分,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等级证书得3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4 评标办法前附表10 副厨情况。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得5分,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等级证书得3分。 获得餐饮方面的荣誉每个得0.5分,最高1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副厨情况。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得5分,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等级证书得3分。 获得餐饮方面的荣誉每个得0.5分,最高1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5 评标办法前附表11 面点师情况。投标单位拟派的面点师具有面点师(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得3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面点师情况。投标单位拟派的面点师具有面点师(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得3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6 评标办法前附表12 员工情况。根据本单位员工(除主厨、副厨、面点师以外)的数量、综合素质、经验业绩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评议。评分标准5、4、3、2、1、0。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员工情况。根据本单位员工(除主厨、副厨、面点师以外)的数量、综合素质、经验业绩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评议。评分标准5、4、3、2、1、0。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7 评标办法前附表13 员工证书情况。本单位员工(除主厨、副厨、面点师以外)具有能体现餐饮相关技术能力的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员工证书情况。本单位员工(除主厨、副厨、面点师以外)具有能体现餐饮相关技术能力的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8 评标办法前附表14 健康证情况。派驻食堂的每位员工都有健康证每个得0.5分,最高3分。 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健康证情况。派驻食堂的每位员工都有健康证每个得0.5分,最高3分。 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原件扫描件、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9 评标办法前附表16 相关承诺。投标人承诺半年更换一次主厨,主厨的中式烹调师等级需与投标拟派的主厨等级相同得3分。 提供替补主厨中式烹调师等级证书扫描件和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相关承诺。投标人承诺半年更换一次主厨,主厨的中式烹调师等级需与投标拟派的主厨等级相同得3分。 提供替补主厨中式烹调师等级证书扫描件和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昌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567156555 质疑联系人: 王建设 质疑联系方式: 1357578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千岛湖正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437号汇景酒店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卢建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656690402 质疑联系人: 吕璐 质疑联系方式: 187681483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8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