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1]QC[GK]2026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服务与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单位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8 09:00:00,更正为:2026-09-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18 09:00:00,更正为:2026-09-10 09:00:00。 删除招标文件采购包2:地面配套设施(自动化机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18.支持对无人机设备进行查询,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运营归属、生产厂商、飞行速度、起飞重量等信息的查询。19.支持通过操控者姓名、电话、资质编号等信息查询操控人员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飞行/作业时长、资质有效期、起飞降落时间、违法违规飞信息等。20.配套软件集成空域申请、批文管理、飞行计划报备功能。”的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三号 联系方式: 1325159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 0459-6369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冬影 电话: 0459-6369686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