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10738号-JLLYZB-2026-1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交通运输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2699号 联系方式: 0431-8500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商务综合体 联系方式: 15764342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玉清 电 话: 15764342377 初审: 赵航徵 复审: 丁玉清 终审: 梁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