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DWJZB-2026-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Annc 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3、强制性要求。将“2、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T/HBEEIA001一2024),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为无效投标。”此条去掉。

二、更正事项2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四、评定内容及标准→报价部分。原条款内容

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现变更为: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为异常低价投标,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更正事项3、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增加

页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华阳中路118号 联系方式:0312-382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保定万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保定市 北市区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0708室 联系方式:0312-391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耀军 电 话:0312-391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