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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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6791 项目名称:云存储主机购置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538000.00 最高限价(元):538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云存储磁盘阵列主机 ★1.处理器:≥1颗64位多核★2.系统盘:≥1×960GB SSD,系统内存:≥16GB(可扩展至128GB)3.磁盘接口:≥48个SATA接口,支持硬盘热插拔4.网络接口:≥7个千兆数据网口,≥1个千兆管理网口5.支持视频流、图片流直存6.支持ONVIF、GB/T 28181、RTSP等标准协议7.支持云存储节点在线无缝扩容,容量和性能线性增长8.支持多种存储覆盖策略:周期覆盖、容量覆盖、不覆盖9.支持视频检索功能,按照监控点编号、录像类型、时间组合等条件查询▲10.每个控制单元支持双系统应用,外置系统盘支持RAID1模式,系统盘支持热插拔,当主系统出现故障时,备用系统可接管工作(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支持系统盘为独立的2块HDD(SATA、SAS)或SSD盘,组成RAID1(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可接入2T/3T/4T/6T/8T/10T/12T/14T/16T/18T/20T/25T/26T/30T SATA/SAS硬盘;支持NL-SAS 硬盘、HDD硬盘、SSD硬盘、氦气硬盘、空气硬盘;支持 CMR或SMR硬盘;支持硬盘交错/分时启动(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3.配套全新的16T企业级硬盘,硬盘标识必须含有企业级字样(中英文都可以),每台存储设备内置28块16T硬盘,两台共计56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 台 2 云存配套软件授权 ★1.配置授权容量不低于 768TB,基础可管理前端视频点位 500 路,系统最大可纳管前端点位 30000 路,整套系统最多可管理 300 台节点设备(包含存储节点、异构节点),支持接入节点设备数量不少于 1 台;2.软件具备存储资源虚拟化能力,可对外提供池化存储资源服务;3. 支持业务、数据负载均衡管理,集群部署时可根据各节点负载自动均衡分配业务,故障节点恢复后业务自动重新均衡至全部在线节点;4.. 支持在域内创建自定义容量存储资源池,资源池容量不足时可调用域内闲置未分配容量完成扩容;5. 资源池支持周期性覆盖、容量覆盖、不覆盖三种数据覆盖策略;▲6. 支持资源池批量点位生命周期管理、单通道点位独立生命周期管理两种模式自由切换,周期策略修改后历史数据规则即时生效(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 系统采用全对称架构,无独立元数据管理节点,3 节点及以上集群场景下,集群仅剩余 1 台在线节点时,可通过统一入口 IP 正常访问管理平台,单机性能冗余范围内存储业务不间断(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 支持抓拍图片直存,图片数据无需转发服务器 / 虚拟机可直接存入云存储,支持基于图片大小、图片类型配置资源池自动分流策略,同一点位不同规格、不同类型图片可按策略自动分池存储(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项 3 软件平台整合 将周界报警系统、应急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全部整合到现有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要求如下:1.整合周界报警系统:1.1现有平台统一管控功能:现有平台实现所有周界防区摄像机的远程布防、撤防、定时布撤防、报警复位;▲1.2报警实时联动响应:周界触发入侵报警时,现有平台实现弹窗报警、录像联动、截图联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整合无线应急报警系统:2.1 现有平台统一管控全功能, 现有平台客户端、WEB 端、大屏上墙界面可实现物联网报警联动;▲2.2 支持将无线应急报警系的报警信息同步至现有平台,实现报警联动,包括监控画面弹窗联动、录像联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3 报警数据统一存储归档,包含紧急求助报警、布撤防操作日志、处置记录;日志存储周期不低于90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整合门禁系统:▲3.1 门禁产生非法闯入、胁迫开门、长时间未关门、刷卡异常等事件时,实时推送至现有平台;(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2 现有平台实现报警视频联动包括自动弹窗提示门禁事件,联动门禁配套摄像机弹窗预览、门禁事件录像联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接口协议详见附件1 1 项 4 智能黑光球 ★1.传感器类型:≥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双sensor架构★2.最低照度:彩色≤0.0004 Lux @(F1.6,AGC ON),黑白≤0.0001 Lux @(F1.6,AGC ON),0 Lux with IR★3.焦距:范围不低于5.9-206.5mm4.红外照射距离:≥250 m5.支持混合目标检测,对检测区域内的人、非机动车、车进行同时抓拍上传,人脸人体关联输出,并实现对人脸、人体、车辆结构化属性特征信息提取▲6.支持人脸、人体混合检测和人脸比对功能,对检测区域内的人脸、人体进行同时抓拍上传,支持人脸、人体结构化属性特征信息提取(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支持前端实时建模比对,对人脸和人体进行布控跟踪,跟踪过程中目标经纬度信息实时上传,构建时空域场景8.支持前端实时建模比对,对授权和非授权名单车辆进行布控跟踪,跟踪过程中目标经纬度信息实时上传9.支持≥35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10.支持≥2688x1520@30fps高清画面输出11.支持GB35114A级安全加密12.防护: ≥IP67▲13.设备支持可从诊断信息中导出云台控制历史记录,包括:手动键控PTZ、3D定位、手动调用预置点、手动调用花扫、手动调用巡航(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设备在近光灯、中光灯开启后,在变焦过程中红外光斑形状为矩形,长宽比为16:9(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5.设备红外光利用率不小于80%,在IE浏览器下,可通过手机扫描预览界面上的二维码获取设备资料(须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台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质量保证期:3年; (5)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年; (6)热线支持:7×24小时 (7)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问题设备及配件,不得收取上门维修费用; (9)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按照合同价格供应; (10)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成交供应商组织一次使用培训课程,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 (11)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终身免费升级最新系统; (12)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1.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项目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辅助材料、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辅助材料的数量及品种为招标人预估数量,仅供供应商参考,实际数量与品种以实际安装调试时产生的为准。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辅助材料费用,请投标人将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均衡到各个设备中进行报价。)2.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含在报价中,中标人需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 (13)本工程在监区内安装,中标人必须遵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监狱相关方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监院的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三会议室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康平监狱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方式: 024-3118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4982 邮箱地址: Lncht_01@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皓、杨昊霖 电 话: 024-23386278-8007、80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