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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次网阀门电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GY-2026133-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一次网阀门电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 ,出 资 比 例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现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2026年一次网阀门电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2026年一次网阀门电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2 0天内完成供货; 2.4 供货地点 : 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 2.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所提供货物需满足国家级现行行业强制及相关标准。 3.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 - 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 3. 4 提供近三年( 2023-2025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5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投标人在 2025 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 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货送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承担运输、装卸,等其他供货所需费用。 3.7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 3 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 6 年 09 月 0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 3 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zgy20220606@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告知报名材料已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回传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资料如下 :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 3 )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 - 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提供近三年( 2023-2025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5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投标人在 2025 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 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楼 4 楼第三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创科供热计量仪表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四平路473号四楼 联系人: 陈骏楠 联系电话: 13943132225(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 C座 联系人:金锋 联系电话 : 15764362900(办公电话) 来源: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金锋 复审:闫春生 终审:陈骏楠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