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救险车(皮卡排涝车)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1、公告名称“救险车”或“大流量排水抢险车”车整车一体化设计,符合国六或以上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 总质量≤3050kg整备质量:≤2725kg燃油种类:柴油、发动机功率≥120kw ★最高车速:≥170km/h 2、车辆配置需同等或优于,具有倒车影像、胎压检测系统、一键启动、自动大灯、中控屏10.25英寸+12.3英寸一体式双联屏。 3、★变速箱类型:自动挡 4、驱动形式:4×4四驱驱动 5、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30KW整车可通过导轨就可将发电机组卸下来,在非汛期时可提高车辆使用率. 6、车顶配有升降照明灯,升降高度大于0.8米,能360度旋转,摇控控制,适应于夜间作业环境。 7、潜水电泵:单泵规定点扬程≥10m时流量≥600m³/h水泵重量≤25kg浮圈与水泵相配套 8、电缆及出水水带不少于40米水泵控制系统采用变频器控制,控制柜有可视化中文操作界面,实时监测运行参数,带有漏电、电流过载、缺相、过压、欠压、过频、欠频、电机过热等保护; 车辆发动机功率/排量:功率≥130KW,排量≥2250ml;发动机排放标准:国三或优于;排水系统水泵流量:单泵流量≥600m³/h时,扬程达到≥8m;流量≥500m³/h时,扬程达到≥10m。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2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是 否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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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金沙路1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757850190 质疑联系人: 俞佳珍 质疑联系方式: 1575785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传 真: 0580-5084056 监督投诉电话: 0580-508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