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81-00109 项目名称:新民市前当堡镇污水处理厂2027年运营与维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48000.00 最高限价(元):1.60 采购需求: 查看 新民市前当堡镇污水处理厂2027年运营与维护项目,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一)(新民市东营北二路60号(沈阳爱尔医疗养老中心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未到场参与采购会议的供应商,默认认可本次采购会议全部流程及开标结果,因缺席参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无条件完全接受相关结果。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进行进场解密或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 024-87853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创新路10-41号2门 联系方式: 024-81176709 邮箱地址: liaoningshunyi163@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221110182600079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景垚 电 话: 024-811767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