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252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94998565.95 采购需求: 查看 2026年沈北新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包括街道扫保、桥梁扫保、蒲河廊道绿化带保洁、公园(包含街角公园)及广场扫保、铁路沿线扫保、作业区域内的垃圾收运(含临街商户上门收集垃圾)、垃圾收集站运维、公厕运维及粪便清掏污水清运、立面设施保洁等。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开展履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不合格直接终止不再续签;续签价格、服务标准与中标价保持不变;最多续签2次,总周期不超过3年,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启用备份文件时,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或未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的,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024-89738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 024-82398827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柴俊喜、韩雨轩、邢楠 电 话: 024-823988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