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6-04A-2026-D-F--E24374 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3,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73,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移动式无影灯1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900.00 - 1-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高端型转运车床1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3,800.00 - 1-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电动病床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89,100.00 - 1-4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电动洗胃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800.00 - 1-5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电动吸引器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 - 1-6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体外振动排痰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9,500.00 - 1-7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床单位消毒器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 - 1-8 医用内窥镜 可视喉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900.00 - 1-9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电动手术床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9,600.00 - 1-10 其他医疗设备 麻醉药品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8,500.00 - 1-11 其他医疗设备 智能高值耗材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0 - 1-12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移动式无影灯2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900.00 - 1-13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移动式无影灯3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900.00 - 1-14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移动式无影灯4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9,800.00 - 1-15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可移动式妇检床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1-16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高端型转运车床2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900.00 - 1-17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无创动脉硬化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9,400.00 - 1-18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紫外线移动消毒灯车 50(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800.00 - 1-19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床单元消毒机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99,000.00 - 1-20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护理治疗车 30(台) 详见采购文件 29,700.00 - 1-2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ABS治疗车 50(台) 详见采购文件 74,300.00 - 1-2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发药车 60(台) 详见采购文件 59,400.00 - 1-2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抢救车(含复苏板) 20(台) 详见采购文件 59,400.00 - 1-2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转运车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49,500.00 - 1-25 普通诊察器械 红外电子体温计 50(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 1-26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轮椅 30(台)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中包含: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初步验收,并开展试运行工作;试运行合格后办理最终验收;2.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1)【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①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2)【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①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肇庆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5 .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 2023 〕 26 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 1 项至第 3 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打印后于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 6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 2020 〕 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 2020 〕 123 号)等。 7 .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操作如下: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 )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3 )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富民大厦六楼东翼 联系方式: 0758-3639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05室 联系方式: 0758-2762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晓维、冯锦彬、冯琳舒、纪玩波、许锐焜、盛菲、李涛 电 话: 0758-2762312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招标文件(2026082601).zip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docx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分项报价表.docx 委托代理协议--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2批)--基础护理与通用设备(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