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5115012026000228
二、项目名称
重儿宜宾医院建设项目吸引管等一批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北正街口1幢2层 2,084,008.00元 98.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320100 A02320100 手术器械 重儿宜宾医院建设项目吸引管等一批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新华等一批 210×1.2,直型等一批 1(批) 2,084,00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敏(采购人代表) 、 卿三明 、 严巨平 、 龙绪萍 、 何勤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②账户信息: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南岸支行。账号:23145051191001353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53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0831-2322391。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给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核心产品:显微持针钳,数量:4,品牌及型号:新华210×1.2,直型,镶金刚砂,自锁,单价:27000元 4.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联系方式: 0831-828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613室 联系方式: 0831-2322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晏先生 电话: 0831-2322391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重儿宜宾医院建设项目吸引管等一批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N51150120260002282026073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