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000263030170000336-HSZB-2026-1002-01

二、项目名称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配电房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3852676(元) 浙江兆山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江龙工业区兆山路12号 87.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配电房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配电房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385267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味,张伟明,仇曾龙,周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楼春辉,彭伟林,李承先(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作为基数,以每标项为一个计费单位,以原国家计算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为参照基础,按此基准的80%进行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71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美术学院 地 址: 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355712136 质疑联系人: 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7164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梦菲、金婉晶、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56321030、87981527 质疑联系人: 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 0571-5638609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 附件信息: 开标一览表.pdf 1.2M 发布稿--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配电房设备更新采购项目[330000263030170000336-HSZB-2026-1002-01][公开招标].docx 278.9K 中小企业声明函 355.5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