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6210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智慧一体化垃圾中转站政府采购项目)2026年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430621000039-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A3商务部分-1.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3年(从2023年8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一体化(装配式)垃圾站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20分,满分40分。注: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日期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中未注明合同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更正后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A3商务部分-1.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3年(从2023年8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一体化(装配式)垃圾站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20分,满分40分。注:1.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日期为准,若提供的合同中未注明合同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本项业绩仅认可投标人自身作为合同签约主体(供货方或制造方)的履约记录。(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仅认可投标人自身签订的供货合同,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认可投标人自身作为制造商直接供货,或作为制造商直接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的业绩记录。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代理商、经销商或关联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岳阳县 联系方式: 0730-7658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69号 联系方式: 0730-7632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730-7658212 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