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60002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等11所公办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单位来函,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评分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修改为“(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仅限1人)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1.取得管理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或者取得管理学学士或者以上学位)的得80分,本小项最高得80分。2.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或者垃圾清运或者清洁服务管理经验的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以上1-2项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标准: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项目服务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或履约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无法体现以上人员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则需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4、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三、评分项“经验业绩情况”的权重15分调整为9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丽路8号 联系方式:13316987195黄秋实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29655417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