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782260210010000074-SJZJZC2026298GK
二、项目名称
义乌市拘留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单价:68(%) 义乌市绿轩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春晗南路201号一楼(自主申报) 8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3305号,临[2026]3309号 义乌市拘留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一年 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跃双,宣旭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金龙柏,黄力群,王碧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本项目以预算金额计算)为11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110-100)万*0.8%= 1.58万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5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义乌市公安局 地 址: 义乌市机场路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5534156 质疑联系人: 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5827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胡春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3809111-8055 质疑联系人: 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 1361589076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49室 传 真: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77 政策咨询电话:0579-8991505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最终版.docx 244.4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