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718262600050000004-TY2026-FW141-ZFCG141

二、项目名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引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投标总价:3400000.00 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5号楼A楼座3楼302室 80.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引项目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引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为切实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提供“人才申报、人才引进”服务,聚焦产业所需,协助采购人引进有意向落地入职开发区的技术科研人才,进行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开发区人才政策宣介、人才活动等工作,提升人才生态等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玲玲,刘韵,章红雪,徐鸿鹏(采购人代表),商萍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即:服务费计算费率: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计算,100万元-5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计算费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4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社部 地 址: 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9150358 质疑联系人: 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915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彭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2681716 质疑联系人: 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24740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755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1710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77、0579-89193096 附件信息: 141发售稿(28日9点公开不专门面向中小微,允许联合体)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引项目.doc 532.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