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H2FSCG26D02C0092 FS34082220260213号

二、项目名称

石镜乡石镜社区小花屋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杰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江镇镇江镇北街 51号 成交金额 : 151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 报价 : 151200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4.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 名称: 石镜乡石镜社区小花屋中心村建设项目 采购范围: 石镜乡石镜社区小花屋中心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环境整治、道路硬化、沟渠整治、河塘清淤、改厕治污、绿化亮化、美化及配套工程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采购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 朱逸文 注册证书信息:皖 2342018201897499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武 、 汪庆 、 陈小东

六、 代理 服务 费

按 磋商 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 收取 15918.00 元 ; 由成交人支付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 怀宁县石镜乡人民政府 、 怀宁交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 0556-4612601;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aqggzy.anqi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4621228 。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4611330 。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石镜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石镜居委会 联 系 人:贾汪忠 联系方式: 0556-404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交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办公楼第十一层 联 系 人: 谢翩 联系方式: 0556-46126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汪忠 联系方式: 0556-40400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2. 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磋商业绩承诺函 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0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0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02评标情况一览表 06磋商业绩承诺函 公告 0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0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