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BR2026-ZB-59 项目名称: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南段制药厂、肉联厂、南郊热电厂征收补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南段制药厂、肉联厂、南郊热电厂 征收补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4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42,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南段制药厂、肉联厂、南郊热电厂征收补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42,7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南段制药厂、肉联厂、南郊热电厂 征收补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南段制药厂、肉联厂、南郊热电厂 征收补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2025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2)投标人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3)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网页截图); (9)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③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最终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网上自行上传递交 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楼开标室1805B(榆林市民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①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投标确认并下载 招标 文件。 ②报名程序: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CA锁登录,点击交易乙方,查询报名;③电子 招标 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 招标 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的投标人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452148)。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 投标人 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对 投标 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投标人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 将 拒绝接收。 投标人 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请 投标人 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 投标人 自行承担责任。如存在文件生成和上传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软件公司, 18729531787、4009980000、86510091-80310。 3、 投标人 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 投标 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 投标人 应从 “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 投标 文件( *.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 招标 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4、请各投标人在领取 招标 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说明:因采购系统项目名称中不可以体现采购单位名称,故本采购项目名称统一为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榆溪河生态长廊南段制药厂、肉联厂、南郊热电厂征收补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6、 若三宗地中的部分或全部宗地最终未成功征收,未被成功征收宗地的法律服务费按每宗地 8.7万元(基础费)计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 榆林市湖滨南路4号 联系方式: 1552987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弘景国际B座9层18号 联系方式: 13992277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小燕 电话: 13992277622 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