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82-00139 项目名称:张兴线田家岭桥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5309.00 最高限价(元):725309.00 采购需求: 查看 该桥位于凤城市东汤镇宏伟村,桥梁全长37.2延米,桥梁宽度净5米+2×0.5米防撞墙,桥梁上部采用4孔9米钢筋混凝土现浇板,下部采用重力式台,柱式墩,扩大基础。要求创合格工程,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执行部颁标准,同时相应提高重点部位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单位工程合格品率100%,分部、分项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3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9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备份文件(备份文件要求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解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报价时限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666-662-207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81号 联系方式: 13842567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区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 13364286802 邮箱地址: 1834153063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934 8070 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33642868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