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SX)QGC-2026-CG0801 项目名称:2026年城关镇四坪社区才子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8,341.8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城关镇四坪社区才子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88,341.8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88,341.8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88,341.83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城关镇四坪社区才子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6)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地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城关镇四坪社区才子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含当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10)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岚皋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36号 联系方式: 1530915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禾(陕西)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C座23层2301室B096 联系方式: 1809257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琳 电话: 18092577066 中禾(陕西)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