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H2026-ZCS--110 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一年期满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价格与中标时保持一致,经甲方研究同意,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可最长再续签两个年度的服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 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投标确认后在线下载 磋商 文件,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磋商 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网上投标未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 4006369888、0512-58188039 ( 5)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滨江大道9号 联系方式: 13619151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 15991480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话: 15991480332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