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Y-2026-105 项目名称:康保县张纪镇人民政府张纪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63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6366.00 采购需求:康保县张纪镇人民政府张纪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闫家营村宽5米、长530米主街道硬化;苏家营村、西三面村、孙家坊村、霍珠营村、赵顺营村宽3.5米、长2580米主街道硬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1.0%计费,100万至500万元0.70%计费,累加计费。(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7)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银行联系贷款。(8)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财政局 联系方式:0313-55128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保县张纪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南郝家营村 联系方式:0313-5560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A座6-13 联系方式:0313-456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蒙 电 话:0313-45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