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FZB-2026-J-0811-01 项目名称:蓝田县鲜食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鲜食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鲜食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戶开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9)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蓝田县林业局(本级) 地址: 蓝田县向阳路12号 联系方式: 1770912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天丞伟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民政局家属院一号楼二单元1001号 联系方式: 18302958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思雨 电话: 18302958248 陕西天丞伟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