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SDGP371500000202602000304-1
二、项目名称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聊城腾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利民路以北运河以东星光水韵花都7号楼7s-9号 1,615,868.78元 92.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工程类(聊城腾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1 房屋修缮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二次)项目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工,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因竣工日期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日历天进行处罚,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可自工期报最快工期)。保修期:三年。 宗 田桂云 鲁2372007202510351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戴继辉 评审专家: 史延敬 、 张保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户单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分行营业部帐号:467320000181020003802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1431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聊城腾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92.77 山东仁宏建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6.07 山东聊城鑫兴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4.96 本项目监督单位:有,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合同包1(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 山东仁宏建材有限公司 其他情形(评审得分不占优势,综合得分较低) 2 山东聊城鑫兴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情形(评审得分不占优势,综合得分较低) 3 江苏沪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 联系方式: 0635-836053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4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0635-2992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工、王工 电话: 0635-2992312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报价明细表(第1轮-聊城腾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玻璃幕墙维修(二次)(SDGP371500000202602000304-120260817001)-文件集.zip 劳务支付标.png 资格审查表.jpg 业绩得分表.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