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21515号-1 项目名称: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可视喉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72580 最高限价(元): 725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可视喉镜 数量: 预算金额(元): 725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视频喉镜(电子支气管镜不带通道)1台(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15日内交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区 联系电话:82752735开标仓-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方式: 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方式: 19729070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龙天 电 话: 19729070278 初审: 孙宇 复审: 高严 终审: 张龙天 附件信息: (定稿)谈判文件-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项目-视频喉镜项目.docx 29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