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新和县科学施肥施肥增效项目(农业生产物资尿素硝酸铵溶液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尿素硝酸铵溶液 数量: 581100 预算金额(元): 1045980 单位: 公斤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速效、中效与长效氮素,有助于调节碱性土壤,具备抗旱保水能力,可疏松土壤,改善团粒结构,缓解板结。总氮含量≥28%,硝态氮≥7%、铵态氮≥7%,酰胺态氮≥14%,pH值5.5-7.0;剂型:液体,规格:≤1300公斤/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459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拟采购尿素硝酸铵溶液,新疆区域耕地盐碱占比高,土壤pH值普遍偏高。硝基类复合肥呈弱酸性,施用后可调节改良盐碱土壤,长期施用能够优化土壤酸碱度,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硝基类肥料管控工作的通知》(新农种植〔2026〕122号,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文件监管对象为主要成分或原料为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钙、硝酸镁等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硝酸盐类的硝基类肥料,要求在新疆生产、销售的硝基类肥料必须添加抗爆剂并附抗爆性能检测合格证书,同时落实肥料登记备案、接入新疆危爆物品治安管控平台、实名制销售等管控措施。本地化保供与农业生产时效的唯一性。UAN为液态肥料,产品密度大、运输成本高,长距离异地调运物流成本占比极高,且长途转运存在罐体泄漏、温度变化析晶、运输安全等风险。本项目肥料用于农业季节性追肥,供货时效要求严格,须在农时窗口期内连续、稳定供货。拟定供应商生产基地位于本区域内,具备就近连续供货能力,能够保障农业生产节点需求;疆外供应商无法在成本、时效、安全三方面同时满足本项目要求。经多方核实,新疆区内同时满足上述全部合规条件、可供应本项目尿素硝酸铵溶液的生产企业仅有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经专家论证,本项目货物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团结南路17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冯姝 联系电话: 13309970006 联系地址: 新和县红光路农业综合服务大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米热古丽·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 0997-8123446 联系地址: 新和县新思路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妍琼 联系电话: 17590676812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