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HCZB-2026-SC-132
二、项目名称
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星势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陕西广播电视台A段1401室 综合评分法 否 593,000.00元 78.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项目): 服务类(陕西星势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项目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所有服务范围 1.作品数量 围绕舞蹈、声乐、器乐、戏曲四个门类,各完成至少1部原创残疾人文艺作品,累计总数不少于6部,舞蹈类演员人数≥8人,声乐器乐戏曲类≥1,每部作品创作完成后录制完整影像资料,并交付作品对应的原创剧本、音乐、视频、曲谱等艺术材料。 鼓励结合残疾人身体特点进行编创(如轮椅舞蹈、盲人器乐合奏、手语声乐等),每部作品详细标明节目时长、参演人数、舞台呈现形式需具备完整性与可巡演性。 2.人才培养 通过项目培训、工作坊、导师跟排等方式,发掘并系统培养不少于30名基层残疾人特殊艺术骨干(其中每个门类不少于5人)。 组织至少2期“基层特殊艺术教学与创作提升”专题培训,参训教师、辅导员及文化志愿者累计不少于100人次。 3.文化传承 作品须融入陕西代表性文化元素(如秦腔唱腔与身段、陕北民歌元素、陕南茶歌、关中民俗、安塞腰鼓节奏型、西安鼓乐等),每个类别至少明确一项地域符号。 每部作品需附“文化元素说明卡”,注明所借鉴的非遗项目或传统艺术形式及其与残疾人表演的融合方式。 鼓励采用陕西传统服饰、方言唱词、地方曲牌,并兼顾残疾人表演的可适应性改编。 4.节目验收 作品创作完成后,专业排练厅现场节目验收,所有演员带妆完整呈现节目内容,节目演出要全面落实创作方案。作品推荐参加全国残疾人艺术节、省市大型文艺活动演出及残疾人节日进行社会公演或参加相关演出活动展演。 5.社会效益 记录每部作品创作历程与台前幕后的排演花絮,推动作品面向社会公开展示与传播,加强与社区、特教学校及公共文化场馆的合作联动,促进残疾人文化融入公共文化生活。通过展演、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社会对残疾人艺术才华与文化贡献的认知与认同,形成正向社会影响。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 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59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鹏 、 黄蓓 、 李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伍仟元整(¥5000.00元)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项目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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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地址: 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 029-63917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 17791690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军超、郭彩云、冯建正、程琤、王杨 电话: 1779169019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项目(HCZB-2026-SC-13220260818002)-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