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26ZC012 项目名称:兴宁市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4,03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兴宁市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84,0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兴宁市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84,03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兴宁市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兴宁市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若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支机构投标(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暂未获得相关授权证明的须出具投标人可在中标后获得总公司(或上级公司)授权参加本次招标的承诺函,授权证明文件格式不限。不接受同一投标人2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启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宁市教育局 地 址: 机场路121号 联系方式: 0753-333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中创汇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 联系方式: 19128151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工 电 话: 19128151158 广东中创汇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兴宁市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101).zip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况说明.pdf 资格承诺函.docx 委托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