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GS-CG-CS-2026044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大村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金融港中心 B9南幢 成交金额: 2275701.55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2275701.55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2.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宁国市西津街道大村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 施工范围: 该项目为宁国市西津街道大村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包含村庄整治、绿化提升、渠道整理、路面白改黑等。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 90日历 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 项目负责人:张见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皖 2342013201345735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单干、赵勇、许邦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3.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10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152182、0563-417027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先生,联系方式: 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 10号 联系方式: 杨先生、 0563-4152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 8A-1006室 联系方式:庾女士、 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庾女士 电 话: 0563-4152182 、 0563-4170275

十、附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 最后报价表.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