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6ZB-SGAJ-163.1B1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市本级辅警体检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辅警体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辅警体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者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2023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供应商需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另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胶装,封袋标注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线下递交文件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邮箱:sxwzzb04@163.com。 2.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六条“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线上开标准备。 3.本项目磋商在采购系统线上进行,供应商需自行了解系统磋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未按流程操作或无法联系以及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磋商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投标无效。 4.中小企业:①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工业划型标准判定,并承担责任。如判定原则与第六章及附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此为准。②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与采购文件第三章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不一致,将对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企业规模,按声明函中的资料进行复核,供应商应接受复核的结果,如无法复核,则不视为中小企业。 5. 弃标须知:根据市财函{ 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106号 联系方式: 029-86751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 联系方式: 029-8831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茜 陈先锋 张刘艳 郝思思 崔方明 电话: 029-88319689-8003/8005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