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60 2、项目名称: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郑许高速沿线村庄机井还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41,395.56元 最高限价:2641395.5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6-60 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郑许高速沿线村庄机井还建项目 2641395.56 2641395.56 是 2641395.5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郭店镇 5.2 资金来源:郑许高速建设专项资金 5.3 项目概况:新建6眼机井及配套压力罐、输水管网、变压器及电力线路架设等配套设施。 5.4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6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8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5.9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人 5.10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 5.11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资质指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应资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供应商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 查 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 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4.本项目监督单位: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2684176,地址:新郑市华夏国际8楼。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郭店镇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3938224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钧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金城国际广场A座14层1410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5039052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503905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