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038-ZRJS-C2026-0023 项目名称: 新沂市宿北革命老区红色农旅乡村振兴项目-高效设施基质栽培蓝莓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78.10735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78.107356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位于新沂市棋盘镇郑梁村小杨庄北,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连拱保温大棚约 12832平方;配套智能水肥、排水系统1套;高压供电系统1套;智能控制监控系统1套;防晒降温系统1套;照明及补光生长系统1套;苗木、盆及基质约7500株;配套公厕1座;室外供水1套;室外排水等附属1项及土地平整等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7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 无在建 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居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期限居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质疑接收人:刘璐 联系电话:13775872152 地址:江苏省 新沂市广电宿舍楼五单元 201室 。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裁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戴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 风险。 (五)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d115df1ed4754374abf790bd11ab16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棋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新沂市棋盘镇 联系人:薛松 联系电话:18751768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广电宿舍楼五单元201室。 联系人:刘璐 联系电话:13775872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 电话:13775872152 附件: 图纸获取方式.docx 新沂市宿北革命老区红色农旅乡村振兴项目-高效设施基质栽培蓝莓项目(二期)(3).xls JSZC-320381038-ZRJS-C2026-0023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