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BITC-202611131G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义务段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明亮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551122(元) 广州市番禺奥莱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盛一路 1 号(办公楼厂房) 一楼 101 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义务段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明亮工程) LED 教室灯 广东省广州市、奥莱 AC-GL-1002-N-36W 8262盏 228 2 义务段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明亮工程) LED 黑板灯 广东省广州市、奥莱 AC-GL-1001-N-36W 2754盏 228 3 义务段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明亮工程) 智能场景控制面板 广东省广州市、奥莱 ALC1002-433-600 918个 4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新华,奚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丁永君,施已平,苏永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206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最终得分详见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教育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30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67753 质疑联系人: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8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七、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749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附件:排序.wps 20.5K 招标文件(修改二后)OK.doc 1.4M 中小企业声明函 334.4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540.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