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六、七期、双明村五期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及污水处理扩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YJCG-2026-008 项目名称: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集镇
六、七期、双明村五期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及污水处理扩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集镇
六、七期、双明村五期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及污水处理
扩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集镇
六、七期、双明村五期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及污水处理扩容项目
1(次)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120 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集镇
六、七期、双明村五期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及污水处理
扩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集镇
六、七期、双明村五期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及污水处理
扩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5、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紫阳县界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界岭镇街道 联系方式: 17729155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第65幢10705室 联系方式: 13098001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3098001402 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