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BJ招2026-009.1B1 项目名称:麟游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医院妇幼保健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12,490.7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麟游县医院妇幼保健综合楼消防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医院妇幼保健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医院妇幼保健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8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1401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1401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 获取 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 ( 含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电子采购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2)绿色发展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麟游县医院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官坪新区永安路 联系方式: 0917-7960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1401 联系方式: 0917-3818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917-3818210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