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81-02250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四镇西四村“镇头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5720.48 最高限价(元):785720.48 采购需求: 查看 干路改造、路灯安装、新建生产类垃圾存放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格要求条件全部为有效期内,如因延续或变更等原因无法提供,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08时30分至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3、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西四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西四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412-367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网点 联系方式: 0412-3724666 邮箱地址: as_zh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新东方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24540000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琳 电 话: 0412-372466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