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H2026-ZB-1249-001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应急保障及雨污水泵站、道路、绿化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97,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内全部委托内容。 采购包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内全部委托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应急保障及雨污水泵站、道路、绿化维护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包2(西安高新区应急保障及雨污水泵站、道路、绿化维护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应急保障及雨污水泵站、道路、绿化维护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人员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相关信息截图(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以“书面声明”,“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版块的查询结果为准, 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2(西安高新区应急保障及雨污水泵站、道路、绿化维护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人员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相关信息截图(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以“书面声明”,“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版块的查询结果为准, 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西安高新区成章路丝路创智谷6号楼 联系方式: 029-81151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方式: 029-89526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昱晨 电话: 029-8952615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西安高新区应急保障及雨污水泵站、道路、绿化维护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