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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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2916 项目名称:省疾控便携DR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0000.00 最高限价(元):69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机(DR) ★1.1、 适用要求:系统适用于人体全身各部位X射线摄影检查,满足公卫巡检、疾病筛查等场景的数字化X线拍摄。 1.2、 整套系统组成:包括便携式X射线机、无线平板探测器、医学影像工作站及相关配附件。 1.3、 供电方式:系统各用电部件均具备内置电池供电功能。 1.4、 联接方式:2种,无线联接和有线联接可选。 ★1.5、 曝光控制方式:至少具备遥控器、有线手闸、PC端控制、X射线机按键控制等方式(提供产品实物图片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X射线机要求 ★2.1、 最大输出功率:≥2.0kW。 2.2、 最大管电压:≥100kV。 ★2.3、 阳极热容量:≥50kHU(提供技术规格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 重量:≤13kg,含内置电池(提供产品实物图片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5 、 距离定位:具备双激光点重合快速定位SID 1m距离,并具有内置拉尺,方便测量体厚及SID距离。 ★2. 6 、 供电模式:具备内置电池供电,电池可徒手更换,不需使用外部工具。 2. 7 、 电池续航能力:内置电池满电状态下可满功率曝光次数≥200次,并具备≥4小时连续工作能力。 2. 8 、 接口:包括USB接口、电源输入接口、电源输出接口、曝光手闸接口,支持系统软件USB升级。 2. 9 、 控制面板:全物理按键式(非液晶触摸屏)操控。 3.平板探测器要求 3.1、成像尺寸:≥14英寸×17英寸。 3. 2 、像素尺寸:≤140μm。 3. 3 、A/D转换数位:≥16Bits。 3. 4 、图像传输方式:无线传输。 3. 5 、防护外壳:具有防水、防尘、抗压、防撞等功能。 4.医学影像工作站要求 4. 1 、输入系统:显示器≥14英寸、内存≥ 32 G,硬盘容量≥1T。 4. 2 、图像测量与标识功能:具备。 4. 3 、参数调节:X射线机与工作站之间的曝光参数具备双向自动联调,实时自动同步曝光数。 4. 4 、图像处理:具有图像的预览、优化处理、标记、存储、调阅、查询、打印、传输等功能。 ★4. 5 、远程曝光控制:工作站软件无线连接X射线机,实现远程曝光控制(提供产品实物图片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6 、系统电量监测:工作站软件能实时显示系统用电部件的电量信息。 5.移动折叠式主机机架 5.1、用途及要求:可用于床旁拍摄或站立位拍摄,带滚轮。 5.2、要求:重量≤22kg,收纳尺寸≤700mm×390mm×320mm(提供产品实物图片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平板探测器支架 6.1、用途及要求:用于站立位拍片过程中平板探测器的支撑,可伸缩及升降。 6.2、要求:重量≤5kg,收纳尺寸≤150mm×160mm×680mm。 7.收纳箱 7.1、要求:带拉杆,整套系统及配附件(不含机架)收纳入拉杆箱内总重量≤37kg。 ★8. 配置NFC 电子信息模块 :具有电子信息读取功能,支持智能终端读取 设备 概览、基础信息、健康状态、操作指导、维护申报和历史记录等信息,可支持感应扫描盘点和出入库及借调记录,支持对接物资管理系统,便于货物固定资产管理。 (提供实物图片及实际应用客户案例展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配置 9.1、X射线机(1台,含电池) 9.2、数字无线平板探测器(2台,包括14英寸×17英寸1台、1 7 英寸×17英寸1台) 9.3、影像工作站(1套,含数字射线医学图文工作站软件) 9.4、专用拉杆箱(1个) 9.5、移动折叠式主机机架(1台) 9.6、便携式主机机架(1台) 9.7、便携式拍片平板支架(1台) 9 .8 、数据输出系统(1台) 9. 9 、附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熔断体等) 9. 10 、 NFC 电子信息模块9 .11 、全身防护铅衣以及移动防辐射屏风各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2)产品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1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 024-23381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玲玲、王亚男、刘戎、许帅宏 电 话: 024-3132515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