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CG2026026 项目名称:双丰派出所消防蓄水池边坡支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公安局双丰派出所消防蓄水池边坡支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0,815.7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边坡支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公安局双丰派出所消防蓄水池边坡支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公安局双丰派出所消防蓄水池边坡支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满意翰林世家小区3号楼301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满意翰林世家小区3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满意翰林世家小区3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介绍信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1911716936@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建筑行业划分标准为: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建筑业 营业收入 (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 (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说明: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各供应商按照此标准自行划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白河县公安局 地址: 陕西省白河县南台路50号 联系方式: 15319803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满意翰林世家小区3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0915-3093555 18992542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倩、朱远妮、熊小莉 电话: 0915-3093555 18992542297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