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26-25 2、采购项目名称:罗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老旧电梯更换项目 3、公告类型:终止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 发布媒介 标段 2026-08-04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山县分中心》 罗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老旧电梯更换项目 5、开标日期: 标段 日期 罗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老旧电梯更换项目 2026-08-25 09:30:00

二、废标(终止)原因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核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1、信阳市通运电梯有限公司和河南申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内,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证明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该条款规定,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经复核,信阳市通运电梯有限公司和河南申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都未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与填报制造商主体不一致 信阳市通运电梯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电梯制造商为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品牌巨人通力;但投标文件中附随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持证单位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与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属于互相独立的法人主体,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按法人单位核发,资质证书不可跨主体混用。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有本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因采购结果未确认、采购结果公告未发布,属于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定。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罗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九龙大道1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352399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许星移 联系方式:15518597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星移 联系方式:15518597586